浦东新区、闵行、嘉定、宝山、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区绿化市容局,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光明食品集团、地产集团、上实集团、城投公司、市土地储备中心:
为深入贯彻和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21〕21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于2021年3月至12月组织开展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现将《上海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材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各区及临港管委会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联络员名单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
上海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21〕21号)要求,我局决定于2021年3—12月组织开展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查违法违规行为
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无证迁移林木等问题。
(二)突出大案要案排查整治
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生态区位重要和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的案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举措,彻底查处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三)纠正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
全面梳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涉林政策,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确保林业法规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
(四)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按照“案件查处到位、林地回收到位、追责问责到位”三个原则,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整改工作情况将作为2021年各区林业工作考核重点内容。
二、组织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组长: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顾晓君
成员:执法稽查处、林业处、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市林业总站相关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稽查处,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市绿化市容局
对全市专项行动负总责,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市涉林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清查并建立案件数据库,协调推进问题线索现地核实、案件督查督办、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梳理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出台的涉林政策,按时汇总上报相关成果和数据库。
2.市林业总站
负责提供相关年度森林资源调查数据、卫星遥感影像等数据信息,协助开展卫星遥感影像判读及数据处理等工作。
3.各区及临港管委会林业相关部门
全面负责辖区内问题线索排查、现地核实、案件查办、问题整改、政策文件梳理等各项工作,要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地产集团、市土地储备中心等单位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做好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各区及临港管委会要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联络,每月底上报工作进展(包括工作组织领导情况、工作部署、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计划等)。领导小组及联络员名单请于3月30日前上报市绿化市容局。
三、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
(一)准备部署阶段(3—4月)
1.制定工作方案,印发行动通知,开展工作部署。
2.组织全市卫星影像判读,充分利用历年森林督查成果,排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各类疑似问题线索,建立2021年1月1日以来全部案件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
3.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
(二)自查自纠阶段(5—9月)
1.各区及临港管委会对发现的疑似问题线索逐一开展现地核实,对2021年以来的森林督查结果再核查。
2.各区及临港管委会认真梳理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不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政策文件,并及时纠正。